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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质量保证标的
采用科龙公司的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体系及系统技术,并按吉林省地方标准《聚苯乙烯(EPS)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》(DB22/T278-2005)中的施工章节
、《聚苯乙烯(EPS)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》(J2005-114)、《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》(02J121-1)进行应用、操作和施工的外保温墙面。
二、质量承诺:
本公司承诺:按吉林省地方标准《聚苯乙烯(EPS)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》(DB22/T278-2005)中的施工章节
、《聚苯乙烯(EPS)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(J2005-114)、《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》(02J121-1)进行应用、操作和施工的外保温工程三十年内不起鼓、不脱落。
三、质量保证内容
1、保温效果好,保温层耐候性稳定,墙体的保温效果(保温层厚度达到规定设计要求)满足国家节能标准。
2、保证粘结层不起鼓、无脱落。
3、在完全按国标02J121-1使用配套饰面材料的情况下,保证防护面层,无开裂、无起鼓、无脱落。
四、质量保证条件
1、采用科龙公司的EPS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体系及系统技术,并按吉林省地方标准《聚苯乙烯(EPS)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》(DB22/T278-2005)中的施工章节
、《聚苯乙烯(EPS)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》(J2005-114)、《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》(02J121-1)进行应用、操作和施工的外保温工程。
2、施工技术文件完整。
3、该工程结构未发生破坏变形。
4、按施工设计图纸施工。
五、免责条款
1、因墙体结构本身的缺陷造成防护面层出现裂缝、脱落的;
2、因人为的损坏造成防护面层出现裂缝、脱落的;
3、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防护面层出现裂缝、脱落的;
4、未采用全套科龙公司EPS外墙外保温系统技术和材料体系,或未按相关工艺规程施工造成防护面层出现裂缝、脱落的;
5、其它不属于产品质量保证范围的。
6、施工图纸中遗留的热桥部位。
六、质量事故处理
当防护面层发生开裂、脱落等情况时,用户应及时通知本公司予以调查确认,查明质量事故原因。对因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,本公司将予以无偿保修,对确系不属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,本公司可有偿修理。
七、用户的义务
1、用户应避免人为的墙面破坏,以免发生不必要的质量事故。
2、用户在发现墙面开裂、脱落后,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协助查明质量事故的原因。
3、采用科龙公司EPS板墙体外保温技术的用户应与科龙公司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,否则,视同有关施工技术文件不完整。
4、基层处理、保温隔热层、抗裂防护层和装饰面层施工过程应按施工技术规程要求,做好现场分步施工记录,并及时填写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单。上述记录不齐全者视为施工技术文件不完整。
5、现场发生技术交底,技术服务表,现场情况汇总表等,必须确认签字存档,否则视同有关技术文件不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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